其他新聞
每週樓市評論
強積金應加入房地產選擇
汪敦敬,MH
祥益地產總裁
美國林肯大學榮譽管理博士 加拿大特許管理學院院士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會長(2005-2011,2024-2026)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榮譽會長及秘書長(2011-2024) 僱員再培訓局委員(2012-2018) 僱員再培訓局「地產代理業行業諮詢網絡」召集人(2013年4月-2026年3月31日) 僱員再培訓局「地產代理業技術顧問」(1/10/2023-31/3/2025) 地產代理監管局委員(2014-2020) 地產代理監管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委員(2010-2020) |
地產代理監管局專業發展委員會委員(2014-2020) 地產代理監管局專業發展委員會增選委員(11/2020-10/2024) 地產代理監管局紀律委員會委員(2013-2020) 屯門健康城市協會主席 屯門區少年警訊名譽會長會 副主席(2014-2024) 職業訓練局房地產服務業訓練委員會委員(1/4/2021-31/3/2025) 青山寺慈善信託理事會理事(2023-2026) 社會福利署之屯門區福利協調機制委員(2011-2026) 屯門區公民教育委員會名譽會長(2011-2021) 其他公職 |
2024-11-12
*轉載自2024年11月12日的星島日報
(按圖放大)
原文:
本文筆者是用資深投資者的身份去撰寫,我只是一個小投資者,但從事地產及投資股票已數十年!最近,筆者也有份提議而很多人也在討論的「將強積金的供款當作買樓首期」,我覺得應該以純正投資角度去評論這件事情是更加適合。
甚麼是強積金?筆者的理解是一個強制性的儲蓄和投資計劃!大家要清楚這不是一個「贏硬」的方案,因為是沒有人會為蝕本做擔保和包底的,但很多人拒絕「用強積金做首期」的建議,往往都說這樣做是增加了有關養老的風險,這是絕對錯誤的,筆者再強調:強積金絕對是一個有贏有輸的強制性儲蓄及投資計劃!政府要市民供強積金的原因,認為有計劃的投資和儲蓄方案是相對保障到市民的晚年!大家更加要認清楚其本質,強積金的錢是屬於供強積金的市民!
房地產和股票都是投資!同樣有風險!也同樣有機會!兩者只是不同的投資選擇!認為買樓少了投資保障是一個錯誤,因為風險是由市場決定!如果增加強積金的配套,是增加了機會和保障的,地產和股票兩種成份同時持有更是較理想的投資組合,因為消費者可以享受到不同產品的特性!筆者認為政府是不應該立法去做一個強制性儲蓄計劃之餘,只讓保險「壟斷」市場!所謂「壟斷」是令消費者沒有選擇權的意思。
沒有跡象顯示股票比房地產一定安全!根據歷史記錄,應該房地產相對股票較戰績彪炳一點!更加重要就是大量的人想用強積金支付買樓首期,而環球包括國內和澳門很多城市已經容許提取有關的資金去做首期,不讓人這樣做是減少了消費者和市民的權利,而過份保障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。
當然,投資不同項目都有其特性,就算我們用強積金去投資亦要明白房地產的特性,房地產的特性和其他投資項目一樣有下跌的時候、但「認為房地產會不斷下跌」這是數十年間歇性不斷出現的超級錯誤,真正的樓市是有升有跌的,官方要這樣定性才可以得到合理的設計!
如果買房地產的缺點就是下跌的時間週期較長,但股票同樣有相關情況,因為這是退休計劃,如果有足夠時間去投資房地產,例如十年,其實就足以確保其退休時候價格的升值,又有一些人是特別適合用強積金去買房地產的,例如是要交租給業主的長期租客,如果他買了樓就可以自己供樓,在這十幾年裡面亦不需要擔心租金升值,到了退休時已供滿樓更加不需要再負擔租金,如果是這類人來說,筆者看不到他們有甚麼特殊風險或者有任何不合適的風險。
(按圖放大)
原文:
本文筆者是用資深投資者的身份去撰寫,我只是一個小投資者,但從事地產及投資股票已數十年!最近,筆者也有份提議而很多人也在討論的「將強積金的供款當作買樓首期」,我覺得應該以純正投資角度去評論這件事情是更加適合。
甚麼是強積金?筆者的理解是一個強制性的儲蓄和投資計劃!大家要清楚這不是一個「贏硬」的方案,因為是沒有人會為蝕本做擔保和包底的,但很多人拒絕「用強積金做首期」的建議,往往都說這樣做是增加了有關養老的風險,這是絕對錯誤的,筆者再強調:強積金絕對是一個有贏有輸的強制性儲蓄及投資計劃!政府要市民供強積金的原因,認為有計劃的投資和儲蓄方案是相對保障到市民的晚年!大家更加要認清楚其本質,強積金的錢是屬於供強積金的市民!
房地產和股票都是投資!同樣有風險!也同樣有機會!兩者只是不同的投資選擇!認為買樓少了投資保障是一個錯誤,因為風險是由市場決定!如果增加強積金的配套,是增加了機會和保障的,地產和股票兩種成份同時持有更是較理想的投資組合,因為消費者可以享受到不同產品的特性!筆者認為政府是不應該立法去做一個強制性儲蓄計劃之餘,只讓保險「壟斷」市場!所謂「壟斷」是令消費者沒有選擇權的意思。
沒有跡象顯示股票比房地產一定安全!根據歷史記錄,應該房地產相對股票較戰績彪炳一點!更加重要就是大量的人想用強積金支付買樓首期,而環球包括國內和澳門很多城市已經容許提取有關的資金去做首期,不讓人這樣做是減少了消費者和市民的權利,而過份保障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。
當然,投資不同項目都有其特性,就算我們用強積金去投資亦要明白房地產的特性,房地產的特性和其他投資項目一樣有下跌的時候、但「認為房地產會不斷下跌」這是數十年間歇性不斷出現的超級錯誤,真正的樓市是有升有跌的,官方要這樣定性才可以得到合理的設計!
如果買房地產的缺點就是下跌的時間週期較長,但股票同樣有相關情況,因為這是退休計劃,如果有足夠時間去投資房地產,例如十年,其實就足以確保其退休時候價格的升值,又有一些人是特別適合用強積金去買房地產的,例如是要交租給業主的長期租客,如果他買了樓就可以自己供樓,在這十幾年裡面亦不需要擔心租金升值,到了退休時已供滿樓更加不需要再負擔租金,如果是這類人來說,筆者看不到他們有甚麼特殊風險或者有任何不合適的風險。